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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小区物业管理!珠海业主速看!

小区物业不作为、业主委员会成立难、

部分业主长期不缴费、公共空间被乱占乱停

......

珠海小区物业管理中这些问题普遍存在,

那到底怎么解决呢?

有哪些政策文件可作为依据?


近年来,

珠海出台了一系列物业管理政策

涉及到物业管理活动、

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

业主委员会委员信用信息管理等多个方面,

今天小编就为你来梳理一下~


01《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安全、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2017年11月22日,珠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该条例自2018年3月15日起施行。

(网页部分截图)

该条例针对我市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从政府的监管职责、业主大会的召开及表决、业主委员会的运行、物业的使用与维护、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规范,也提出了电子投票系统及招投标平台建设等许多创新举措。尤其条例中特别规定,鼓励和支持党员业主通过法定程序成为业主委员会成员、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参与议事协调机制,是全国首个提出在物业管理领域对党建引领作出规定的物业管理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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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9年3月11日,珠海市人民政府印发《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自2019年3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3月14日止。

(网页部分截图)

《实施细则》共九十四条,分为六个章节,细化了市、区、镇街三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职责,理顺工作思路,落实责任主体。对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的使用与维护进行了规范。着重规范了设立业主大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监事会、续聘或者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流程,明确了业主委员会、业主监事会的工作规范以及物业服务企业退出、交接的程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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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珠海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保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服务市场的公平竞争,2019年2月28日,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珠海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该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物业服务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3月31日。

(网页部分截图)

《办法》分为总则、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和中标、投诉与处理、附则六个章节,共五十九个条款,对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整个流程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重点内容主要包括:进一步完善物业服务项目的招标主体;明确招标可以采用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方式;明确招标的流程和监管;鼓励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实施招标活动;规范了评标的流程以及技术部分、经济部分、商务部分的评议标准;明确区物业主管部门处理关于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出现纠纷的职责,规定投诉人提出异议和区物业主管部门受理、答复的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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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珠海市物业承接查验办法》为规范物业承接查验行为,维护业主、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2019年3月20日,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珠海市物业承接查验办法》,该办法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4月30日。

(网页部分截图)

该办法共五章,主要包括了新建物业的承接查验、非新建物业的承接查验等内容,其中明确新建物业竣工验收后,物业公司需要对物业的共有部分、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验收;物业移交后,如果发现隐蔽工程质量问题,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和正常使用的,建设单位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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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珠海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为了加强本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保障物业共有部分、共用设施设备正常使用,维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2019年3月20日,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珠海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4月30日。

(网页部分截图)

《办法》适用于我市范围内住宅、商住、办公及商业等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管理使用和监督;明确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物业共有部分、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办法》分为总则、交存、管理、使用、附则五个章节,共三十二个条款。该办法主要明确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基本原则和管理体制、交存原则、交存方式、管理原则、使用原则及使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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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珠海市物业管理电子投票系统管理办法》

为保护业主合法权益,提高业主物业管理活动决策效率,规范使用本市物业管理电子投票系统,2019年6月17日,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珠海市物业管理电子投票系统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6月30日止。

(网页部分截图)

《办法》共有十八条,对电子投票系统的使用、监管进行了规范。主要明确了电子投票与召集人、基本原则和管理体制、电子投票系统的适用范围、物业管理区域数据库、业主身份认证、业主身份认证、电子投票系统的使用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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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珠海市业主委员会委员信用信息管理办法》2019年6月17日,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珠海市业主委员会委员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19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7月31日止。

(网页部分截图)

《办法》分为总则、评分标准、信用信息管理、各方责任、附则五个章节,共二十二个条款以及一个附件,对业主委员会委员信用信息管理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办法》根据业主委员会委员信用信息评分标准,结合业主委员会委员信用信息构成,进一步设立了业主委员会委员信用信息等级制度,将业主委员会委员信息信用等级分为:A级(信用优秀)、B级(信用良好)、C级(信用一般)、D级(信用较差),4个等级,并明确规定了每个等级的评定标准。通过信息信用等级,客观的反映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信用信息状态。


《办法》规定,业主委员会委员信用信息为A级时,应当列入诚信红名单,并由市物业主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对该业主委员会委员进行通报表扬;业主委员会委员信用信息为C级时,物业主管部门或者镇街应当将业主委员会委员列为重点监督对象,并将监督情况向全体业主公示;业主委员会委员信用信息为D级时,应当列入诚信黑名单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向全体业主公示。同时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决定是否终止该委员资格。该业主委员会委员自其资格终止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再次入选业主委员会候选人。通过“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方式,对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行为进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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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珠海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工作手册》2020年6月17日,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珠海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工作手册》。

(网页部分截图)

《工作手册》系统的描述了招投标工作程序,提供了招标文件范本和招投标工作常用表格式样等内容,供有关企业、专业人士、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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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珠海市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项目

负责人信用管理办法》

为适应行业发展新需求,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活动及物业项目负责人从业行为,加强物业企业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物业服务企业诚信经营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物业服务市场环境,2020年8月26日,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珠海市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项目负责人信用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9月30日。

(网页部分截图)

《管理办法》主要对信用管理的适用范围、管理部门的职责边界及分工、信用信息的归集与入档机制及信息异议处理和修复处理机制的建立进行了逐一的明确,除对物业管理信用信息公开外,《办法》最后以参考依据的方式明确了信用信息使用方面的要求以信息使用为抓手,逐步推进物业管理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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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珠海政府网综合制作,素材来源于珠海人大、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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